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于2018年1月下旬召开陈仓区自来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20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为:
(一)消费者8名,由社区组织推荐;
(二)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4名,由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三)政府部门、社会组织6名,由相关单位推荐;
(四)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由区人大、政协推荐。
二、旁听人员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由相关单位推荐。
三、新闻媒体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邀请区电视台参加。
四、听证会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宝鸡市陈仓区户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
(四)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五)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
五、请相关单位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推荐表反馈至区物价局价费股(区集中安置点大楼7楼713室)。
联系人:张永革 联系电话:0917-6212496
附表:陈仓区自来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推荐表
宝鸡市陈仓区物价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