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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城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通告
索引号: zfb/2017-1206-006 公开目录: 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19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宝陈重污染天气办函〔2017〕2号
 

各相关镇街,区级各相关部门:

根据市环境监测站数据显示,19日9时,市区空气质量(AQI)指数下降至100以下,空气质量属于良好级别。环保、气象部门经会商分析,预测未来36小时,受弱冷空气影响,宝鸡市大气污染扩散条件明显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以良-轻度污染为主。依据《宝鸡市陈仓区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区政府同意,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1月19日12时起解除我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及Ⅲ应急响应。

宝鸡市陈仓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