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公开信息内容
详细内容页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索引号: 610321CZJ/2017-1120-036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08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文       号: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责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审理辖区内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经申请受理执行案件的办理。承担辖区内相应的司法行政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辖区内各类案件审理,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力度,破解执行难题,充分发挥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293件,审执结4145件,结案率为96.55%,比2015年分别上升25.53%和25.04%,为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2、规范管理,阳光审判,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建设三大管理系统,推进网上办案办公;建设三大信息公开平台,推进阳光审判。

3、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实施立案登记制,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落实“倍增计划”,不断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执行上级决策,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4、强化教育,提升素质,法院队伍呈现新面貌。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增强队伍政治坚定性;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干警业务素质;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法院文化内涵。

5、牢记宗旨,服务群众,司法为民树立新形象。强化司法为民措施,优化诉讼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延伸审判职能;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助力新农村建设。

6、接受各界监督,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了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大力宣传法院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

7、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单位属行政单位,无下属单位。编制人数119人,实有在职104人、退休42人、长期聘用人员40人。

四、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决算总额为27706392.73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699291.13元,上年结转收入5594001.60元,其他收入413100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4287486.01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跨年度使用基建项目资金结转较大,本年度政法转移支付办案经费增值较大,本级预算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医疗保险预算资金等新增预算资金数额较大。。

2016年支出决算总额为25007919元,其中:基本支出18487084.25元,项目支出6520834.7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18473.73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7183013.88元,主要原因是跨年度支出基建资金、转移支付装备采购等项目资金。新增在职人员社会保险资金等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0667元,公共安全支出20372738.1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8555.10元,医疗保障支出476958.74元,住房保障支出749000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及福利支出10101502.9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85196.1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92139.14元,基本建设支出2779374.75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49706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63819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6772.32元,项目支出7297046.68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66772.32元,其中:人员经费14478376.14元,公用经费3088396.18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40000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61.16%。主要原因是承接全省法院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观摩。

2016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共接待250人,共计支出40000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住宿费15300元、交通费4300元、用餐费17400元、会议室租金300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我单位无新购置公务车辆。

2016年我单位共有公务车辆17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663.51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20.11%,主要原因是报废3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租车费等项目。

4、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我单位会议费27139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43%。主要原因是承接省行政审判观摩会。

5、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我单位培训费12360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94%。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进行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8396.18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4429080.75元,其中:审判法庭及档案综合楼建设2779374.75元、中省转移支付装备采购1649706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实际共有车辆17台。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6年部门决算明细表

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  12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