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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四)
索引号: 610321ZJJ/2016-0121-056 公开目录: 保障性住房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03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住建局 文       号:
 
    15.缴存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材料?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民政部门发放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证。
    16.缴存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材料?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个人申请,农业户口簿或非本市户口簿。
    17.职工离休、退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材料?
    离退休证(已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退休批文或组织部门、人事和社会保障部门、养老保险机构的审批表,个人申请。
    18.职工出境定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材料?
    护照,定居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本人不能回国亲自办理的,还须提供所在国中国领事馆的定居公证书。
    19.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材料?
    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证明,提取人的身份证,提取人的书面申请(须缴存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供缴存人所在单位银行账号),提取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受遗赠权属证明。
    20.购房人能否提取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人在购买住房时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提取其配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