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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关于办理金陵湾二期廉租住房入住手续的公告
索引号: 610321ZJJ/2016-1114-001 公开目录: 保障性住房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14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住建局 文       号:
 

“金陵湾二期”廉租住房已经建成,定于2016年11月21日--11月28日在“金陵湾二期”廉租住房小区现场办理入住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金陵湾二期”毗邻“金陵湾一期”,位于金台区五星村,宝平路以东,金陵西路以西,占地88亩,户型建筑面积50-60平方米左右,共有产权价格为1480元/平方米,租赁价格为1.6元/平方米/月。

2、乘车路线:30路、35路至金陵湾小区站下车。

二、安置对象

通过摇号分配于金陵湾二期的廉租住房家庭。

三、办理入住手续的地点、时间等安排

1、办理地点

金陵湾二期廉租住房小区现场办理入住手续。

2、办理时间、号段安排

办理入住手续时间:2016年11月21日--11月28日。

具体安排如下:

2016年11月21日(星期一) 1--100号

2016年11月22日(星期二) 101--200号

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 201--300号

2016年11月24日(星期四) 301--400号

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 401--500号

2016年11月26日 (星期六) 501—700号

2016年11月27日 (星期日) 701—800号

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 801--990号

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处理遗留问题,汇总、整理台账,各区未

办理手续家庭办理手续。

3、办公时间安排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星期日下午休息

4、配租房屋起租时间为2017年元月1日。

四、缴纳费用

1、配租房屋需交纳:预交一季度的房租、房租押金(500元/户)、数字电视材料费(288元/户)、电卡(50元/户)、预交一季度的物业管理费和电梯、城市垃圾费用、装修保证金(500元/户)。

2、配售房屋需交纳:购房款(一次性优惠3%)、房屋维修基金(120元/m²)、天燃气材料费(1576元/户)、数字电视材料费(288元/户)、契税(总房款的1%)、房产证工本费(80元/户)、电卡(50元/户)、预交一季度的物业管理费和电梯、城市垃圾费用、装修保证金(500元/户)。

五、注意事项

1、各分配住房的家庭在办理时间结束后一周内,至2016年12月2日未来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2、办理入住手续时必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办理签订租(售)房合同及入住等手续,不得委托代理。在规定时限内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3、现领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低保家庭,分房后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六、监督措施

1、本次分配的保障性住房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纪检、媒体等方面全方位监督,欢迎实名举报;

2、租赁保障房以自住为目的,凡租房后占据不入住者,有转租、转让、出借、违法意图者,严禁申请。租房后发现有以上情形者,严肃处理,收回住房;

金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咨询电话:3465881

渭滨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咨询电话:2882313

陈仓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咨询电话:6217982

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662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