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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陕西墨氏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石墨烯电热膜产品及产业化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610321HBFJ/2017-1031-001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31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环保分局 文       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陕西墨氏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石墨烯电热膜产品及产业化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 10月31 日至 2017年11 月6日(五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6238575 传真:0917-6238575

通讯地址: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道啤酒厂南门陈仓环保分局开发股

邮 编:72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石墨烯电热膜产品及产业化一期项目

陈仓区科技工业园

陕西墨氏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租赁用地8732m2,主要购置篮式研磨机、高速分散机、电晕机、压延机、电热膜制造机等设备,投产后形成年产石墨烯电热膜130万m2的生产能力。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25.5万元。

印刷及烘干产生的废气,安装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经喷淋塔、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生活污水中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 224-2011)二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之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排入宝鸡市陈仓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定期对设备维护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废次品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陈仓分局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