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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610321AJJ/2017-0815-002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15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安监局 文       号: 宝陈安发〔2017〕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总体部署,根据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和8月3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部署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安排,以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以安全生产领域发展改革为契机,围绕下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紧盯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从严查找、认真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务必做到“三不”、“四到”。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要求,严格落实走到、看到、查到、问到,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辖区内所有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全部查到。务必把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漏洞和薄弱环节掌握清、掌握透。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坚决落实“三个一批”。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至少两次公布“黑名单”),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与职业健康条件的企业。没有执法权利的镇街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隐患的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执法,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涉及多部门的可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予以打击、处罚、督促落实整改。区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对检查存在问题的企业每月统一上报区安委办,集中进行曝光。大检查期间每月集中曝光一批(次)。扎实抓好“五落实”。对此次大检查查出的各项重大隐患,按照“一隐患一方案”和分级挂牌要求,逐级做好挂牌督办,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有效治理。市、区安委会将每月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需要提请市、区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隐患,列出隐患详情报告,提交市、区安委办统一挂牌。努力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减少,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大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区所有镇街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检查内容:

1、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合法经营资格、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情况、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方面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例检制度、安全准入制度、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预防责任制度、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和信息报告等制度的建立和运转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中省市及企业自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五到位”的要求整改情况;隐患台帐建立及上报情况;汛期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2、政府层面(各镇街、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执行中省市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决策部署,落实中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委扩大会议精神,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重点检查:贯彻省、市、区追赶超越、“三项机制”和“四个同步”、“四条底线”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情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情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安全生产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等情况。

(3)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进展情况。重点检查: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推进会精神采取的具体措施;突出检查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意见以及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

(4)依法依规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情况;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矿山、小化工、小钢铁企业等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5)加强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上半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6)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检查道路交通、长输管线、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涉爆粉尘、冶金、旅游、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消防、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八大行业、民爆器材、特种设备重点领域。其他行业领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大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山区道路和公路长隧道管控,抓好“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加大执法频次和执法力度,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载、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断加强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推广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强化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加强危桥险路治理,做好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严防因漏管疏管发生事故,加强客运车辆车况检查和出入站检查力度,严禁危爆物品上车、严禁超载超员,带病上路。危化品安全检查。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对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等有毒气体和硝酸铵等爆炸物品的生产装置及储罐周边安全距离是否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票管理情况;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管理、防范自然灾害引起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对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的相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等。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要加强城市大型综合体、重点建设工程、老旧建筑、地下管廊、燃气管网、渣土赌场、玻璃幕墙等安全综合治理,督促企业强化现场管理和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防脚手架垮塌、高空坠落、构筑物倒塌和工地用火用电等发生伤亡事故。特别要对城市燃气管道进行认真排查,严防泄露引发爆炸等事故。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高层建筑和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消防制度等进行认真排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等专项治理,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非煤矿山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人员持证及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情况。矿山、排土场(含废石场)防范边坡垮塌、坍塌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烟花爆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生产、经营企业和零售点周边安全距离是否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批发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六严禁”以及零售企业违反“两关闭”、“三严禁”的行为;高温雷雨季节生产企业是否在标准规范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停产,是否对原材料和产品采取防水、防潮、降温措施,防雷防静电设施运行是否良好;是否建立健全关键重点部位风险等级划分登记档案,建立完善企业的“一图、两清单”(企业内部风险点分布图要求同时保存纸质图纸和电子版图)。旅游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检查,坚决杜绝超范围经营,严厉打击非营运客车从事营运活动;加大对景区道路、索道、玻璃栈道、尤其是山区旅游专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可能存在滑坡、塌陷、塌方等危险路段,要立即停止通行,严格进行整治,对坡大、弯急、沟深等容易引发事故的路段,要严格落实各种安全保障设施和防范措施;加强应急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确保旅游安全。工贸八大行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吊运区域是否存在积水的情况及安全管控情况,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煤气安全管控情况;水泥工厂煤磨、煤粉仓及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是否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玻璃企业玻璃窑炉、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等高温熔炉的冷却保护系统是否存在漏水、漏风等不能满足冷却要求或没有停机报警装置的情况;机械企业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区域积水、积油清理情况及动火作业区域内或动火对象内的易燃易爆气体清除情况;纺织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防爆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烟草企业使用液态二氧化碳的生产线和场所安全防护设备的设置情况;粉尘涉爆企业危险场所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要求;液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场所空调系统是否采用氨直接蒸发空调系统;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情况、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作业审批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及任务分工

从2017年8月至10月,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陈仓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职责的通知》(宝陈办字〔2016〕3号)以及“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自查自改(8月)

1、明确检查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广泛宣传动员,层层动员部署到相关企业。

2、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自查自改。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坚持大检查问题导向,突出查问题、促整改,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3、突出企业重点,切实抓好整改。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排各类企业要坚持落实责任、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准确上报、积极整改的原则,主动开展企业隐患自查和整改。要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时限,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镇街、行业主管部门,逐级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请于8月10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集中整治(8月至9月)

1、认真开展对标检查。各镇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对标检查,填写大检查现场表,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相关基础管理资料。

2、突出隐患整改治理。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紧盯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企业今年以来查出的问题、隐患和本次大检查新发现的问题及一般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反馈整改结果,确保彻底整治到位;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正在推进的重点工作,要紧盯不放,跟踪抓好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

3、严格现场执法处罚。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采取联合执法检查方式,深查隐患、深挖问题。尤其是要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藏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坚持“四个一律”,发现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立即现场办公,依法依规断然采取撤人、停产、停建、停电、停供的措施,把隐患消除在萌芽时段。

4、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大检查期间,市、区安委会将每月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于每月15日前上报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名单。

5、强化检查督查力度。8月中旬开始,省安委办、市安委办将成立综合检查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展督促检查,并按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制度的要求,不定期地组织对各县(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暗查暗访,并就检查问题情况纳入县(区)政府考核。区安委会成立的综合督查检查组,从9月10日-9月30日对各镇街、重点行业部门、单位所管企业进行督查抽查,对工作不落实、慢落实、无结果、无成效的镇街、行业部门、相关单位点名全区通报。

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8月25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督查考评,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1、区安委办将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对企业自查和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排查、区安委会综合督查组督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抽查,复核。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对需要市、区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及时申请和按相关规定挂牌督办。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突出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要不漏一企一矿、不留死角。

2、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把此次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及时安排部署,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将企业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先评优、“黑名单”、“一票否决”等挂钩。区安委会将对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安全生产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和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9月20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检查存在问题和隐患要占工作报告60%以上篇幅;10月20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安委会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安委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安委办。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开展,也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此次大检查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科学安排、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大检查的精神和内容及时传达贯彻到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确保大检查工作上下合力,顺利开展。

4、强化措施,严肃问责。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真正认识到大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摒弃松懈厌战、麻痹大意等心理,思想上再加压,措施上再创新,落实上再用力,坚决打好大检查工作突击战、攻坚战。对组织部署不周密,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工作措施不得力、进展迟缓的镇街、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行批评、约谈、通报;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突出问题整改不力,导致辖区内、行业领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把握节点,及时总结。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大检查阶段划分,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各项任务,做好统计、总结、上报等工作,采取信息、简报和专题报告等多种方式,坚持周报情况、月报进度、阶段报总结。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准确掌握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开展大检查动态情况,总结推广经验,通报问题,考评打分,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大检查期间,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周五10时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连同表2、表3加盖单位印章,传真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每周报送至少一条工作信息,一个典型案例(有完整文字材料和图片、视频等资料)。

联系人:田利强 姚鑫琪

联系电话(传真):6232361

附件:1.区安委会督查组分组安排

2.2017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3.区、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4.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情况登记表

5.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登记表

宝鸡市陈仓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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