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7年9月21日16时,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环境信访件491件,现将第19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424 |
受理编号42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坪头镇新民村2组北侧约2000米有一养鸡场的粪便倒河边,臭气熏天,苍蝇特别多,且村民饮用水离河边很近,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
陈仓区 |
经调查,该问题涉及的养殖场位于新民村北侧2000米处,东边紧邻千北公路,距离村民生活用水井1200米。该养殖场存栏蛋鸡4000羽,建有40平方米干堆粪场,18立方米沉淀池,粪污能随产随销、及时清运。经现场查看,未发现乱倒乱排、粪便随意堆放情况,但其粪污处理设施设计有缺陷。 |
是 |
现已责令被投诉人严格落实以下措施:一是扩建标准化干堆粪场,硬化防渗,顶棚防雨;二是改建标准化沉淀池,加盖板封闭。严格做到雨污分流,干湿分离。三是及时清理粪污,消毒除蝇,消除环境隐患。现场调查结束后,已对该村生活用水进行抽样送检,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在村内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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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17年8月24日-9月24日。 |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908856,邮政信箱:陕西省宝鸡市第161号信箱。 |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