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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19批)

发布时间:2017-09-21 来源: 区环保督察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 ]

截止2017年9月21日16时,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环境信访件491件,现将第19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424

受理编号42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坪头镇新民村2组北侧约2000米有一养鸡场的粪便倒河边,臭气熏天,苍蝇特别多,且村民饮用水离河边很近,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陈仓区

经调查,该问题涉及的养殖场位于新民村北侧2000米处,东边紧邻千北公路,距离村民生活用水井1200米。该养殖场存栏蛋鸡4000羽,建有40平方米干堆粪场,18立方米沉淀池,粪污能随产随销、及时清运。经现场查看,未发现乱倒乱排、粪便随意堆放情况,但其粪污处理设施设计有缺陷。

现已责令被投诉人严格落实以下措施:一是扩建标准化干堆粪场,硬化防渗,顶棚防雨;二是改建标准化沉淀池,加盖板封闭。严格做到雨污分流,干湿分离。三是及时清理粪污,消毒除蝇,消除环境隐患。现场调查结束后,已对该村生活用水进行抽样送检,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在村内予以公示。

陕西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17年8月24日-9月24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908856,邮政信箱:陕西省宝鸡市第16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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