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国土资源局陈仓分局是宝鸡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在宝鸡市国土资源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陈仓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工作。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落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制定的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和办法。
2、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及信访工作。
3、组织编制和实施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国土资源其他专项规划;负责编制辖区内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4、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和责任;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工作,确保辖区内耕地占补平衡。
5、负责辖区内单位的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的预审、初审上报工作。
6、负责辖区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前期调查和初审上报工作,协助市局相关单位做好辖区内土地征收工作。
7、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等土地市场交易行为的申报工作;承办辖区内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基础性业务,协助市局相关单位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8、负责辖区内土地权属调查、土地确权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登记发证资料的初审上报工作。
9、负责辖区内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年报和土地权属纠纷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1、负责辖区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
12、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业务档案管理和地籍档案公开查询工作。
13、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收缴辖区内国土资源有关税费。
14、承办市国土资源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