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主要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日常文书处理和事务工作。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镇(街)政府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审批。负责区政府领导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工作。围绕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收集和编报工作,反映各方面动态。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镇(街)政府对区政府公文、决定事项及市、区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区政府系统的建议与提案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负责区政府应急管理及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检查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负责区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日常事务。负责全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负责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解释工作;指导全区行政执法活动,依法监督行政行为,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联络区政府法律顾问;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调查研究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区外事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