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
联系电话 | 0917--6213090 |
办理地址 |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
申请条件 |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 |
办理材料 |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2)结婚证(已婚的)。 |
办理依据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 《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
办理部门 |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